4月1日,长春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理事会暨理事换届大会在学校第二会议室举行。理事长骆孟炎主持大会。
基金会秘书长谭保华首先向各位理事总结汇报了近五年接收到的校友和社会捐赠及公益活动支出情况,并就参加2017年吉林省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相关事宜、“定向基金、非定向基金、动本基金、动息基金”执行和运营情况进行了汇报和说明。
按照省民政厅要求和基金会章程规定,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五年,满五年要求换届。理事长骆孟炎结合我校职能部门人员变化和上一届任职理事工作变动实际情况,进行了说明和建议。
经表决,骆孟炎、于化东等19人当选新一届长春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理事及监事。
在随后进行的新一届理事会会议上,选举产生了由骆孟炎为理事长的新一届长春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组织机构。
会议上,理事们原则上审议通过了基金会拟定的《长春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相关制度及岗位职责》《长春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接受捐赠管理办法》等12项职责和管理办法、推举产生了由副理事长关忠诚、李明勋为组长的理财执行小组。
最后理事长骆孟炎就基金会运行五年来为学校的发展建设做出的贡献给予了肯定。他指出,在有关部门和领导们的支持努力下,共计获得校友和社会爱心人士和企业捐赠1915万元,配合有关部门在奖励优秀学生、资助贫困生、提升青年教师创新能力、支持学校基础建设等方面累计支出890万元。他希望理事们利用各自优势和资源,为基金会进一步提高筹资能力献计献策,同时要求基金会工作办公室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使我校教育基金会有序健康地开展工作。
附:
长春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组织机构成员名单
任 职 |
姓 名 |
工 作 单 位 |
职 务 |
理事长 |
骆孟炎 |
长春理工大学 |
党委书记 |
常务副理事长 |
于化东 |
长春理工大学 |
校长 |
副理事长 |
关忠诚 |
长春理工大学 |
纪委书记 |
李明勋 |
长春理工大学 |
总会计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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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 |
谭保华 |
长春理工大学校友总会 |
秘书长 |
副秘书长 |
周庆才 |
长春理工大学学校办公室 |
主任 |
于英焕 |
长春理工大学党委宣传部 |
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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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 |
王景恒 |
长春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 |
部长 |
李岚冰 |
长春理工大学学生工作部 |
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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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大贺 |
长春理工大学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 |
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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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全勇 |
长春理工大学人事处 |
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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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熙平 |
长春理工大学教务处 |
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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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红星 |
长春理工大学科技处 |
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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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闯 |
长春理工大学社会科学处 |
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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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辉 |
长春理工大学产业管理处 |
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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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华 |
长春理工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
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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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太林 |
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
常务副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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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 |
赵明 |
长春理工大学审计处 |
处长 |
杨 晶 |
长春理工大学计划财务处 |
处长 |
长春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理财执行小组
组长:关忠诚 李明勋
成员:赵 明 杨 晶 谭保华